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策划 >> 前期设计 >> 正文
建筑电气设计易错问题评析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16 15:52:57
电容量有关,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容量又与自备发电机组、集中应急电源装置EPS 或不间断电源装置UPS 的容量选择有关,所以设计说明要明确各级负荷的容量。

  还有的说明表述“本工程用电负荷总体为一级(二级)”,这种说法不妥,应分别交待一、二、三各级负荷对应的用电设备名称与容量。

  【问题4: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交待不清】

  评析:低压开关柜断路器的脱扣器保护功能设置不当、开关联锁关系不清,是设计常见问题。

  很多设计要求“所有低压断路器均设置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三段保护”,这是不合理的。

  正确的做法应是区别对待,对低压主进、联络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短延时保护脱扣器(不设短路瞬时功能,以保证前后级开关之间的选择性,减少故障面);对其他低压断路器设过载长延时、短路瞬时脱扣器(不设短路短延时,以实现短路瞬时切断);部分回路设分励或失压脱扣器,这些回路既可以在自动互投时卸载部分负荷,防止变压器过载,又可以在火灾时,切断火灾场所相关非消防设备电源。

  为确保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开关联锁关系应做如下明确交待:当低压系统为单母线分段运行时,联络开关设自投自复/ 自投不自复/ 手动转换开关。自投时应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保证变压器正常工作。低压主进开关与联络开关之间设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合其中的两个开关。

  【问题5: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选用不当】

  评析:当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贴邻安装时,变压器外壳防护等级应当改选为或IP40。

  根据《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第4.1.3 条“具有符合IP3X 防护等级外壳的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当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

  对具有符合IP3X 防护等级且断路器不带可燃性油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和非油浸的电力变压器,在环境允许时可相互靠近布置在车间内,不仅可减少占地面积,也有利于高压深入负荷中心。

  根据《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GB4208-84)规定,能防止直径大于12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IP3X 能防止直径大于2.5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能防止直径大于1.0mm 的固体异物进入壳内。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配电室面积允许,最好不要将变压器与开关柜贴邻布置,而间隔0.8m ??1.0m 的距离以利于变压器的散热(此时变压器外壳等级可为IP20),若贴邻布置(IP30 或IP40 外壳),则不利于变压器散热,影响其供电容量的发挥。

  【问题6:“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时,需增加一根PE 线”的技术要求有误】

  评析:提出“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时,需增加一根PE 线”的要求,这是设计极易犯的错误。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2.3.1 亦有此规定。

  根据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灯具按防触电保护分类,分为Ⅰ、Ⅱ、Ⅲ类。

  其中Ⅰ类灯具: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还有附加安全措施,即应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线;Ⅱ类灯具:依靠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证安全,不需要连接PE 线;Ⅲ类灯具:采用安全超低压SELV 供电,电压不超过50V,经隔离变压器供电,二次侧导线和外露可导电部分不允许连接PE 线,以避免一次侧故障时的接触电压通过PE 线导入二次侧(注:0 类灯具仅有基本绝缘、不连接PE 线,已被取消)。

  绝大多数照明配电系统采用接地故障保护,因此,不论灯具距地面高度多少,应采用Ⅰ类灯具、连接线接地,以实现间接接触防护(灯具距地面高度主要涉及直接接触防护,如低于伸臂距离2.4m,则灯具还应采取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因此,“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 时,需增加一根线”的技术要求有误,应当改为“当采用Ⅰ类灯具时,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连接PE 线接地”。

  【问题7:应急照明系统的各项指标说明不详尽】

  评析: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的应急照明系统很重要,各项指标说明要详尽。设计说明常见问题是:

  未明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文章录入:web13741    责任编辑:web1374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