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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建筑工程的索赔问题控制与分析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论文资源库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5-8 8:03:48

  摘 要: 索赔,是指在建设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本文主要就索赔和反索赔两者关系进行了分析研究,论述了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这两个最通常的索赔要求。指出了引起索赔的原因,并且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使业主和承包商的损失减到最低,本文是个人的一些见解。

  前言

  索赔和反索赔是进攻和防守的关系。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业主还是承包商必须能攻善守,攻守相济,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在进行合同管理,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发生,都在企图推卸自己的合同责任,都在企图进行索赔。

  一、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分析

  在承包工程中,索赔要求通常有两个:一是工期索赔。承包合同中都有工期(开始期和持续时间)和工程拖延的罚款条款。如果工程拖期是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的,则他必须承担责任,接受合同规定的处罚。而对外界干扰引起的工期拖延,所签订的合同内的依据,承包商可以通过索赔,取得业主对合同工期延长的认可,则在这个范围内可免去对他的合同处罚。二是费用索赔。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子责任造成工程成本增加,使承包商增加额外费用,蒙受经济损失,他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提出费用赔偿要求。如果该要求得到业主的认可,业主应向他追加支付这笔费用以补偿损失。这样,实质上承包商通过索赔提高了合同价格,常常不仅可以弥补损失,而且能增加工程利润。引起索赔的原因有很多,投资项目涉及的内容复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合同前所没有考虑到的事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总会或多或少地发生承包商要求索赔的事件。索赔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围很宽,最主要的是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说明等。有关合同条件的索赔内容常见于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合同条件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另一方面是合同缺陷。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不严谨甚至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这不及包括商务条款的缺陷,也包括技术规范和图纸中的缺陷。

  2、意外风险引起的索赔。

  (1)不可抗力引起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该向保险公司索赔。除此之外,承包商还有权向业主要求顺延工期,也就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

  (2)特殊风险。合同条件中规定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战争爆发等5种风险发生时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严重的,承包商除了不对由此产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外,相反还应得到任何已完成永久工程及材料的付款、合理利润、中断施工的损失以及一切修复费用和重建费用。如果因特殊风险而导致合同终止,承包商除可以获得上述各项费用外,还有权获得施工机具、设备的撤离费和合理的人员遣返费。

  3、图纸和工作.表错误引起索赔

  (1)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

  (2)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大幅度地增加了工作量。

  (3)纯粹的工作量错误。

  4、业主自身引起的索赔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业主违约或推定某一事件的发生他应承担部分责任,招致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

  (1)施工场地不及时移交。因自然灾害影响或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没能如期向承包商移交合格的、可以直接进行施工的现场,承包商可以提出将工期顺延的“工期索赔”或由于窝工而直接提出经济损失索赔;

  (2)拖延支付应付款。此时承包商不仅要求支付应得款项,而且还有权索赔利息,因为业主对应付款的拖延将影响到承包商的资金周转;

  (3)指定分包商违约。指定分包商违约常常表现为未能按分包合同规定完成应承担的工作而影响了总承包商的工作。如果指定分包商不是由总承包商选择,而是按照合同规定归他统一协调管理的分包商,特别是业主把总承包商接受某一指定分包商作为授予合同的前提条件之一时,总承包商除了根据与指定分包商签订的合同索赔窝工损失外,还有权向业主提出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

  (4)业主提前占用永久工程引起的损失;

  (5)业主要求赶工。

  二、业主如何对索赔进行控制问题分析

  1、签订一个恰当的合同

  (1)手续。工程用地是工程发生的地点,业主对工程用的审批手续、场地本身的地质和周围环境等情况均要了解清楚。

  (2)资金。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当对自身资金的周转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否则到了工程进行到关键部位时发生资金调度不灵的情况就很有可能发生索赔问题。

  (3)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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