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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的BOT模式
作者:郭凤平,齐…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09-1-8 13:31:25
  在经济发展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各国都在寻求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但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新的形式,项目融资自20世纪80年代兴起以来,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越来越受到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视,并不断应用于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中。本文在介绍了项目融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引出了“建设—运营—转让”项目融资方式的概念,并分析了BOT模式的内涵、特点与变异,阐述了其在国内外的应用现状。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融资方式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及政府支持、制定防风险措施、规范管理、健全法制、鼓励内资参与、培养专业人才和拓宽投资领域六个方面的建议。 

  一、项目融资与BOT模式 

  1.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而言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它是为一个特定经济实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贷款时,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安全保障,即依靠项目自身的资产和项目未来的收益作为抵押来筹措资金。项目融资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导向,即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安排。 

  (2)有限追索,即贷款人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3)非公司负债型融资,即项目融资的债务不表现在借款人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通过项目融资,不仅能把国内外民间的大量资金吸引过来,而且还可以在不形成外债负担的前提下弥补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同时吸引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2.BOT模式 

  BOT模式的概念是由土耳其总理厄扎尔于1984年正式提出的。我国将BOT模式称之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它具有民营化、全额投资、特许期和垄断经营四个基本特征。其涵义是,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一个公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和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签约方的政府部门。实质上,BOT模式是指私营机构(含国外资本)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该项目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的项目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其参与者如图1所示。 



  BOT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项目发起人对项目没有直接控制权,在融资期间也无法获得任何经营利润,只能通过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获得间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由于采用BOT模式融资的项目涉及巨额资金,又有政府的特许权协议作为支持,投资者愿意将融资安排成为有限追索的形式,在项目中注入一定的股本资金,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和风险;3)通过采取让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筹资、建设、经营的方式来参与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和风险都转移到项目公司,这样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又有利于提高项目公司的运作效率。 

  在BOT模式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不少变异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uild own operate transfer, BOOT)模式、“建设—转让—经营”(build transfer own, BTO)模式、“建设—拥有—经营”(build own operate, BOO)模式、“建设—租赁—转让”(build lease transfer,BLT)模式、“建设—转让”(build transfer, BT)模式、“经营—转让”(operate transfer,OT)模式、“经营—管理—转让”(operate management transfer,OMT)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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