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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
作者:未知 来源:中国论文代写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6-14 7:10:30

  摘要:中国加入WTO以后,积极发展建筑工程分包市场是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本文针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任务、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探讨。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我国建筑工程的良好发展起到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 引言

  建筑业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企业必须面对着自由竞争的市场并参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争取在招投标中取胜,即争取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然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合同内容。能否争取到承包合同及履行承包合同,已成为今天建筑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二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任务.

  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我国在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改革制度中,核发内容是合同管理制度。因为项目法人制是要建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制度,而市场经济中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基于合同义务的合同责任。招投标制实际上是要确立一种公平、公正、公开的合同订立制度。工程监理法律关系也是依靠合同来规范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相互之间的关系,因此,建设领域的各项改革实际上是互相推进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健全完善无疑有助于推进建筑领域的其他各项改革。

  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建筑领域是我国经济犯罪的高发领域。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特别是健全重要的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一一招投标,能够将建筑业市场的交易行为置于公开的环境之中,约束权力滥用行为,有效地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受贿行贿行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管理也有助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监督,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三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违反建筑法和主合同规定录用分包商承包商的有些项目经理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将主合同中的一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有关领导的亲戚和朋友,这些施工队伍根本不符合建筑法和主合同中规定的分包商标准,但是在政策上还要给予很大的照顾,保盈不亏,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有些项目经理在金钱面前无视党纪国法和单位利益同四无(即:无营业执照、无资质证书、无取费证书、无授权委托书)施工队伍串通一气,签订了不合规的分包合同,这样的分包队伍很难保证落工程项目和施工质量和进度,将各种隐患和风险留给了承包商。

  忽视分包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签订一份有效、严密的合同并不能保证严格执行合同,百分之百地完成合同。实际工作中,承包企业合同一经签订便束之高阁。施工企业认为降低成本才是提高利润的唯一途径,所以,施工企业承接到工程后,往往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延误工期,工程质量不合格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有图纸交底、技术交底,但根本没有合同交底,合同中所载明的责任、义务由谁来负,难以落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缺乏有效的合同控制。据抽样调查,能按施工合同约定工期顺利交工的工程只占85%,承包合同履约情况较差,合同履约率低。

  不使用标准的施工合同文本许多企业承揽工程任务,正是合同法、建筑法所禁止的挂靠、全部转包或肢解分包现象,所以,“私下合同”、“小合同”屡禁不止。同一个工程项目,“正规”、“私下”各有一份合同。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去履行它,其存在的唯一作用就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私下的合同把通过法定的招投标程序产生的中标内容,部分或全部推翻,换成违法的、违反管理规定的内容。不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致使合同签订不能保证其有效性、严密性,某些重要的环节被疏漏,用词模棱两可等。

  缺乏懂得法律、合同的专业人才和专业职能部门正是在工程实践中,承发包双方合同意识淡薄,导致承发包企业缺乏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力量,没有专门的机构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尤其是一些小型施工企业只注重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合同管理,遇到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以便应付,这也是合同纠纷较多的原因所在。

  解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整体发展,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应该在如下几个方面得到不断的提高:

  有针对性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加强分包合同管理事前审计阶段,主要是对分包商选用和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及合同的经济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事中审计阶段,主要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主要审查分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生产;审查本单位项目经理部是否对分包商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做出合理有效的反应和控制;是否按规定扣取保证金;是否按合同单价对分包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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