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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之我见
作者:佚名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4-10-4 16:11:58

  企业管理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当今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激烈,各施工企业加大改革力度,内抓管理,外抓市场,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施工企业的最终目标是效益,而提高效益的关键在于项目管理,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和效益,为此各施工企业都十分重视项目管理。

  一、我国施工企业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市场进程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我国施工企业在21世纪之初,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大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基本上都成立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施工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造以后,已经实现了产权结构多元化和治理结构的调整。

  1、母子公司的关系

  在一个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体系中,组织结构必然要涉及母子公司关系的定位问题。从法理的角度看,母公司与子公司是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行政管理机构,与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母子公司各自在法律和章程框架内开展各种活动。子公司对母公司负责,是因为母公司是股东,但母公司不能因为自己的特殊角色而忽视子公司的发展要求。

  2、企业治理结构

  集团公司(母公司)与其各子公司都是法人实体,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母公司不能直接干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更不能利用关联交易通过损害子公司的利益来增加母公司的利益。但母公司毕竟作为投资主体,是子公司的股东,具有行使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又有相应的监控权,并负有组织协调的职责,有权要求子公司按集团利益行事。子公司的任何行为和活动又必须体现和反映母公司的意志,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必须基于母公司的经营管理考虑,是母公司经营管理的细化和延伸。

  但由于我国施工企业集团公司(即母公司)是国有资产的代表,对子公司形成绝对控股,目前在管理上处于过渡时期,仍保留着生产经营的主要职能,尚未改变过去的上下级行政关系。

  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依旧是采用矩阵式形式来组织管理。项目的权利高度集中于负责该工程任务施工管理的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又由于工程项目地点的分散性,企业往往对项目难以实行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不得不主要依靠项目经理。而项目经理大都由企业领导任命,由于较深层次的人事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滞后,导致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眼前利益,无心致力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我国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正如经济学家凯恩斯所言:“我们大多数都是在旧说下熏陶出来的,旧说已深入人心,所有困难不在新说本身,而在摆脱旧说。”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实现该工程项目的目标而进行的。改制后的施工企业集团公司作为母子公司体制中的母公司,仍保留着生产经营的主要职能。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母公司的职能必然发生重大变化和转移——从以生产经营为主转变为以资本运营为主。母公司作为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集团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子公司对所经营的国有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但我国施工企业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利于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因素。

  1、产权不清晰

  我国施工企业(国有)的产权在法律上是清晰的,有完整的地位,并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但许多企业在经济上是不清晰的。施工企业对项目的管理应该体现出该项目的收益目标,即股东产权的收益权。但目前我国许多施工企业,只是提出要使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口号,没有真正对项目实行责任成本考核,没有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项目经营预算和成本分析,一般仅限于定额上缴,还谈不上企业效益最大化。

  2、缺乏约束机制

  产权不清晰的管理,无法实现对工程项目管理者进行约束,因为本身就没有产权收益目标,缺乏考核和约束依据。这只能造成施工成本增加和经济效益低下。董事会缺乏监督,监事会形同虚设。

  3、施工企业机构臃肿

  施工企业通常是大企业大机关,机构林立,层次重叠,甚至一些企业还办小社会,设有自己的学校、医院等附属单位,造成效益低下。这些附属单位原本是可以造就人才、创造利润的地方,由于不以效益为目标,而是福利型的,事实上成了企业的负担。

  4、主营业务机构不合理

  由于习惯势力,一些改制后的施工企业,仍然受直线职能制组织的影响,按固定的传统建制组织施工,不适应工程建设的市场客观规律,不但极大的浪费了生产要素,而且还带来工作的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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